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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老年大学关于班级微信群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15 17:22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班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快我校信息化管理的进程,充分发挥微信群在学校、班级之间落实工作、信息收集与交流反馈、管理班级事务、发送学习资料等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畅通信息渠道,在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纪律框架内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现就班级微信群做如下规定,望各位老师、学员遵照执行。
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定及要求:
1.学校各班级必须成立班级微信群,由各班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及全体学员组成;
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群管理员:各班班长。
2.各班级微信群要求实行成员实名制,成员要为其发表的言论、发布的信息负责;
3.班级微信群是为了及时上传下达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要求及学习或活动等通知,不得发布与学习无关的内容;
4.各群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政治安全,严禁发布宗教、封建迷信、涉及黄赌毒、暴力、传销、推销、广告、传播谣言、非学习链接等;
5.群内成员须自觉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群内成员信息、学校下发的通知、文件严禁转发给非相关部门和个人;
6.群内成员学习、交流要使用文明语言,互相尊重,严禁在群中发布负能量观点、言论,不允许在群中宣泄个人情绪;
7.群内成员发生违规行为,群管理员有责任进行提示和劝说,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严重违规者可予以警告等处分;
8.为尊重教师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学员需征求任课老师同意方可在所在班级群上传课堂教学视频等学习资料;
9.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群内警告、班级警告、责令退学、拉入学校黑名单终身不得报名入校学习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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